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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保修政策

标准保修政策

丽影产品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在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正常状态下使用本产品而发生的故障,可依据“三包”规定予以修理、更换、退货。在产品保修期内,可依据此保修条款的内容,在丽影认证服务机构享受无偿维修服务。


在保修期(含三包有效期)内,以下情况将不享受“三包”服务(与丽影公司另有约定除外):


(1)产品的故障、损坏是由于用户在非丽影公司指定的工作环境下(如电源、温度、湿度、海拔或大气压等)使用的;

(2)产品的故障、损坏是由于用户使用非丽影原装或指定选件、附件发生故障(如电池泄露或爆炸等)导致的;

(3)因用户使用过程中产品被病毒感染等情况导致的产品故障、损坏;

(4)产品的故障、损坏是由于用户使用非丽影原装正品耗材而造成的;

(5)因用户保管不当(如鼠害、虫害、液体渗入、异物进入等其他类似原因)而造成的故障和损坏,或造成产品零部件的丢失;

(6)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损坏;或未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产品本身、产品包装箱、产品手册/说明书和其他形式的资料)上所写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操作而造成的故障、损坏;

(7)由于电脑软件及硬件连接所造成的故障;

(8)因用户在搬、运中造成的故障损坏;

(9)未经丽影公司的书面授权对丽影产品进行的拆卸、维修、改装等而造成的故障、损坏;

(10)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故障、损坏;

保修政策及声明

(1)保修地理范围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

(2)因用户不能出示有效保修凭证(保修卡或保修手册原件“含保修标签”、发票);或产品保修卡或保修手册和发票中的购买日期、销售单位名 称(盖章有效)等项目出现填写不完整、涂改、伪造,则产品保修期以丽影记录的信息为准;

(3)用户在申请退货或换货服务时,需要提供有效发票、丽影产品三包凭证(保修卡或保修手册原件“含保修标签”)、产品原包装箱和产品购买时的随机附件;

(4)消耗品(滤网等)不在保修范围内;

(5)用户需妥善保管产品的保修卡或保修手册原件“含保修标签”,丽影公司不补发任何保修凭证;

(6)用户须自行对存储于丽影产品内的数据的安全性负责,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其进行保护及备份。丽影不对任何用户的文档、程序等数据丢失或可移动存储介质发生故障等情形承担直接的或间接的责任;

(7)对于产品故障导致用户发生的间接损失以及未来收益等不承担任何责任。